安联附加安康顺心长期医疗保险(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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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7-45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长期健康保障产品,提供住院补贴、重症监护补贴和恶性肿瘤津贴。
产品描述

等待期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起一百八十日及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日零时起一百八十日为等待期。


保险责任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我们按以

下给付项目给付保险金:

 

 住院补贴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满后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按每日住院补贴保险金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每日住院补贴保险金=1‰×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同一次住院,住院补贴给付天数以九十天为限;在一个保单年度内,住院补贴累积给付天数以一百八十天为限。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或疾病或其引起的并发症须住院两次或以上者,若每次出院日期与再次入院日期的间隔不超过九十日,均视作同一次住院。

 

重症监护补贴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满后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室,我们除给付上述第一项所列住院补贴外,还按每日重症监护保险金乘以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给付重症监护补贴。每日重症监护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
在一个保单年度内,重症监护补贴给付天数以三十天为限。

恶性肿瘤津贴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本附加合同对于恶性肿瘤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初次确诊为患有恶性肿瘤,则我们给付恶性肿瘤津贴。恶性肿瘤津贴=30%×基本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间内,恶性肿瘤津贴给付以一次为限。

住院补贴、重症监护补贴、恶性肿瘤津贴中的某项或数项给付项目的累计给付
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内累计赔付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仍然有效。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住院补贴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满后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以保险单所载的本合同每天住院补贴金额为基数,按实际住院天数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满后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且因病情需要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我们除按前款约定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外,另以保险单所载的本合同每天住院补贴金额为基数,按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给付重症监护室保险金.
恶性肿瘤保险金 若于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本附加合同对于恶性肿瘤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初次确诊为患有 恶性肿瘤,则我们给付恶性肿瘤津贴。 恶性肿瘤津贴=30%×基本保险金额
谁能保
7-45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感染艾滋、遗传性疾病、妊娠流产分娩、未遵医嘱、参加高危运动、牙齿修复、美容整形、安装义肢、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安联附加安康顺心长期医疗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之一种或数种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住院、入住重症监护室或者导致恶性肿瘤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后患病;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辐射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9) 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节育、绝育手术、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或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0)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速降、滑雪、攀岩、登山运动、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飞行活动(商业航班除外);


(12) 被保险人屈光不正的矫正治疗、矫形、镶牙、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整形(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外科整形手术除外)、美容、变性手术或心理咨询及残疾用具(如轮椅、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配镜等其他附属品的装配)的使用训练所引起的住院和治疗。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住院补贴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1000×实际住院天数

(单次补贴上限为90天,1年补贴上限为180天)

重症监护补贴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500×实际住院天数

1年补贴上限为30天)

恶性肿瘤津贴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30%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人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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