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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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金 | 在被保险人保险责任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或突发急性病必须住院救治时 如果被保险人须住院救治,必须立即联系救援机构,告知有关治疗情况。如果有关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救援机构将为被保险人的住院治疗费用提供担保,并直接与医院[4]或其他服务机构结算费用,但该费用支付 以保险凭证上规定的海外紧急住院医疗费用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救援机构无法安排住院治疗费用的担 保事宜,将把被保险人的报告记录在案并就住院治疗提出建议,当被保险人回到中国后,经我们确认,我们 将向被保险人以保险凭证上规定的海外紧急住院医疗费用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2) 合理的[5]住院费按照合格的医师提供医疗咨询和治疗服务时通常收取的医疗诊断费、处方费、手术费、急救 车辆费、住院床位费、医药费、X 光检查费、护理费和医疗用品费为准;以上费用以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 准为限,并且不得超过在没有任何保险保障时可能产生的费用总额。 3) 合格的医师[6]提供的处方须符合当地政府颁布的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规定。 4) 如果被保险人已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或依据任何医疗保险取得相应的补偿,则我们仅负责给付剩余部分的保险金。 |
1、一般责任免除:
1)战争、军事行动、暴乱, 罢工或武装叛乱和/或内乱引起的保险索赔;
2)任何因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发生爆炸、灼伤或辐射引起的保险索赔;
3)因任何形式的恐怖活动或企图发动的恐怖活动引起的保险索赔;
4)被保险人本人或受益人实施故意行为引起的保险索赔;
5)因精神正常或失常时的自伤自残、自杀、自杀未遂、自损行为引起的保险索赔,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6)因打架斗殴、故意挑衅导致他人攻击或谋杀引起的保险索赔;
7)被保险人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不包括见义勇为救助他人);
8)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拒捕、拘留或入狱;
9)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10) 无原始收据的费用。
2、医疗责任免除:
1) 因投保前存在的健康问题提出保险索赔;
2) 因慢性病提出保险索赔;
3) 因美容手术、外科整形手术或者任何非必要的手术提出保险索赔;
4) 因脊椎间盘突出症或错位提出保险索赔;
5) 因先天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提出保险索赔;
6) 因精神疾病、失常(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病)等提出保险索赔;
7) 因一般身体检查、康复疗养、监护、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视力矫正、中暑或屈光不正等提出保险索赔;
8) 因不孕、怀孕、流产(意外事故导致者除外)、分娩等提出保险索赔;
9) 因避孕或绝育手术提出保险索赔;
10) 因药物过敏提出保险索赔;
11) 因扁桃腺、腺样体、疝气、女性生殖器官疾病的治疗或外科手术提出保险索赔;
12) 第三方已经向被保险人免费提供治疗或其它医疗服务;
13) 因酗酒、服用或滥用非法药物、违禁药物提出保险索赔;
14) 因罹患性传播疾病、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其它形式或变异的艾滋病(AIDS)、艾滋病病毒(HIV)而直接或间接引起人身伤害, 从而提出的保险索赔;
15) 因服用、施用或注射由非合格的医师开具的药方, 或者因未完全遵守合格的医师提出的嘱咐而引起人身伤害, 从而提出的保险索赔;
16) 违背合格的医师提出的建议, 自行决定旅行而引起人身伤害, 从而提出的保险索赔;
17) 被保险人进行国际旅行的目的是到国外接受医疗服务;
18) 被保险人进行国际旅行的原因是此前合格的医师已经诊断被保险人身患绝症;
19) 因流行疫病或大范围流行疫病提出保险索赔;
20) 有关损失已经根据其他保险计划取得相应的赔偿;
21) 接种疫苗费用;
22) 提起保险索赔时, 被保险人的法定代理人未能向本公司提供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实被保险人已经死亡的证明(仅适用于遗体送返或国外丧葬费用的索赔);
23) 提起保险索赔时,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法定代理人未能提供充分的医疗病历报告。
3、体育和休闲责任免除
1)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商业航班者除外) 期间;
2)参加各种速度竞赛(使用双足的除外)、赛马、骑摩托车、车辆性能测试、驾驶卡丁车、马球、攀岩、登山运动、探险、武术、特技、潜水(无论是否使用呼吸器)、拖引式降落伞、滑雪、悬挂式滑翔或其它
4、职业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在陆军、海军或空军服役;
2)被保险人受雇于商用船舶或从事任何种类交通工具的测试工作; 受雇从事离岸作业, 或者前往、离开离岸作业现场途中, 如油井、矿井、航空摄影; 或者受雇处理爆炸物;
3)被保险人参加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半职业化的体育运动;
4)被保险人从事采矿业、森林砍伐业、建筑工程业、交通运输业、水上作业、高空作业之类的职业活动。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恐怖主义、故意行为、自伤自杀、挑衅导致被杀、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无原始凭证的费用、既往病症、慢性病、美容整形、脊椎间盘突出症、先天性疾病、精神失常、一般身体检查、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接受免费的治疗、未遵医嘱、违背医生医嘱外出旅行、流行疫病、以治疗为目的的旅行、已报销部分费用、接种疫苗、未提供死亡证明、未提供医疗发票、高风险运动、高危职业、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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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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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紧急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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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 |
医疗转运和送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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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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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或骨灰运送
回国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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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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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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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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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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