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安赢添富年金保险(分红型)特点:
1、养成良好习惯
“安赢添富”提供5年交、10年交、20年交等多种缴费期选择,最长可达20年的交费期,助您养成良好习惯,实现长期生存金的积累。
2、杜绝冲动消费
若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这将增加冲动消费的成本,帮您更好的维持这份长期生存金的积累计划。
3、学会延期享受
可选择将“安赢添富”的年金、满期金和红利转入”安盈添利“万能账户继续增值,“安盈添利”万能账户提供灵活领取功能,学会延期享受,未来生活更精彩。
4、做时间的朋友
安盈添利万能账户价值按照实际结算年利率复利增长,做时间的朋友,助您实现更高的财务目标。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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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给付 |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累计应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年金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累计应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年金 扣除累计已给付年金; |
满期生存给付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合同仍有效,按照合同满期时的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合同仍有效,按照合同满期时的 合同仍有效,按照合同满期时的基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
年金给付 |
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的二十五个保单周年日(不含满期日),若被保险人在该保单周年日生存且合同有效,将按照合同截至该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的累计应交保险费的4%给付年金。 |
投保年龄:7天-65周岁
保险期间:30年
交费期间:5年交,10年交,20年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