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诚保险玲珑少儿学平险
少儿
投保范围
7-2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属于意外保障产品,提供意外身故/伤残、意外住院医疗等保障。
投保须知

安诚保险玲珑少儿学平险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7-25周岁

保障期间:1年

医院范围:国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

购买份数:1份

等待期:疾病住院医疗及津贴、疾病身故等待期为30天;重大疾病等待期为60天

生效日:T+4~T+30可选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保障内容

1、意外身故/伤残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者伤残的,保险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根据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四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3万元、6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2、意外住院医疗

社保范围内医疗费用,每次事故的医疗费用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按照90%的比例赔付保险金,未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按照70%的比例赔付保险金。社保范围外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按照50%的比例赔付保险金。入门款1万元保额,仅限社保范围内赔付。基础款2万元保额、升级版5万元保额、尊享版6万元保额,可扩展社保范围外医疗责任。

3、疾病住院医疗

四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1万元、2万元、3万元和5万元。疾病住院等待期30天,被保险人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社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扣除每次事故100元免赔后,按如下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医疗费用在人民币1000元(含)以下部分:

经其他途径报销后赔付比例70%,未经其他途径报销赔付比例60%;

医疗费用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至2000元(含)部分:

经其他途径报销后赔付比例80%,未经其他途径报销赔付比例70%;

医疗费用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部分:

经其他途径报销后赔付比例90%,未经其他途径报销赔付比例80%;

4、疾病身故

被保险人在30天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既往症及并发症导致身故不赔)。四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1.5万元、3万元、3万元和5万元。

5、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6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20种(8种必选+12种可选)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四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1.5万元、2万元、3万元和5万元。

6、意外门诊医疗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实际支出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社保内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扣除100元免赔额后,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按照90%的比例赔付,未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按照70%的比例赔付。被保险人因动物伤害导致的意外医疗费用,每次事故总计赔偿限额为500元。四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0.6万元、1万元、1.5万元和2万元。

7、意外住院津贴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进行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扣除3天免赔天数,每次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不超过90天,保单有效期内累计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不超过180天,与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按投保方案约定共享保额。入门款不包含本项责任,基础款、升级版50元/日,尊享版100元/日。

8、疾病住院津贴

被保险人因等待期30天后罹患疾病需要进行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扣除3天免赔天数,每次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不超过90天,保单有效期内累计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不超过180天,与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按投保方案约定共享保额。入门款、基础款不包含本项责任,升级版50元/日,尊享版10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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