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有效前提下,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见释义6.3),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6.4)导致本附加险合同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无等待期。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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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 周岁之前,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中任何一种重大疾病, 且在确诊后30 天仍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