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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客车司机不按规定倒车,导致怀孕8个多月的她受伤,她生下女儿后变得沉默寡言,精神障碍已构成9级伤残。林芸在怀孕8个多月时出了一次车祸,女儿出生后,她变得沉默寡言,生活不能自理,经诊断患上了“抑郁症”。9月27日,经湘潭县法院判决,林芸获得了6.8万余元的赔偿金。
2011年12月23日下午1点多,林芸与母亲搭乘丈夫的无牌照摩托车,与章劲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林芸一方3人不同程度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章劲不按规定倒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
事后,林芸的母亲与丈夫经治疗得以康复,唯独林芸情况不见好转。发生车祸时,林芸已怀孕8个多月,不能做检查治疗,只能在医院输氧留观。今年1月19日,林芸生下女儿后,变得沉默寡言,最后连生活都不能自理。
经医院诊断,林芸患上了抑郁症,其精神障碍构成了9级伤残,交通事故对抑郁性精神障碍的出现存在诱发因素。车祸发生后,肇事司机章劲在支付8000多元医疗费后,没有再支付任何费用,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芸在第一次怀孕期间因外伤诱发抑郁性精神障碍,将影响她的身心健康、胎儿优生优育及夫妻感情等,故酌情认定精神抚慰金1.5万元;因伤情构成9级伤残,认定残疾赔偿金26268元;因林芸有明显精神症状,日常活动部分受限,仍需治疗与监护,以及林芸处在怀孕、分娩、哺乳的特殊生理阶段,有必要设家庭护理,故酌情认定护理费9300元。
上述损失合并医药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8502元,法院判定由承保章劲小客车的保险公司赔偿67194元,章劲本人赔偿7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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