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金额1.保单年度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每一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的保单年度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是指本公司在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之和的上限。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二个保单年度时,该次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计入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日所在保单年度。保单年度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600,000 元,保单年度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 200,000 元。2.合同有效期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有效期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是指本公司在本合同以及各续保合同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之和的上限。合同有效期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3,000,000 元。二、给付比例本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100%;如果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或者结算的,给付比例为60%。三、免赔额本合同约定的年度免赔额为10,000 元。四、医疗保险金计算方法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每次发生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内累计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从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途径累计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保险期间内本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医疗保险金)× 给付比例欢迎来电咨询!
2017/5/9 18: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