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用1年以上,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方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因此失业人员如需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首先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办理资料:
1、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2、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学校毕业或肄业);
3、报到证(初次就业或失业);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停业证明(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
6、退役证明、户籍所在地民政部相关证明、本人档案(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退役军人);
7、土地被征用的,凭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有关证明(土地被征用);
8、其它情形相关资料。
失业登记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即可。一般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完成。
2017/1/3 13: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