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瑛楠
江苏苏州 太平洋保险
保险咨询(29)
我想问下 就是失业金怎么领取的
咨询社保中心是最直接有效的!
2016/12/1 10:05:05
 我单位没有给员工交保险金,我想自已交,如何办理手续。
如果是苏州本地户口,可直接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如果是非苏州户口,一般找代缴公司代缴!
2016/11/16 8:55:12
新生儿不是苏州户口 能在苏州买医疗保险吗
您好!如果宝宝是外地户口的话,那入学之前是不能办理苏州少儿医保的,到他上学之后,学校会代为办理。建议先完善老家的农村合作医疗,在那基础上再用商业医疗保险作为意外医疗、住院费用及重疾方面的补充。欢迎咨询!
2016/11/16 8:51:00
如果在建筑工地上,正常上班的时候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这个是工伤吗,医疗费用怎么费?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16/11/16 8:43:41
会不会存在保险公司的钱不够赔的情况
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各国一般都以保险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公司应提存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与其保险业务规模相应的偿付能力。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或业务特定需要,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定数量的基金。
2016/11/14 11:28:15
想了解一次性补缴养老金政策
每个地方,政策都不太一样,具体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2016/11/8 21:01:41
是否可以使用苏州工业园区医保余额购买?
吉祥安康可以使用医保卡余额购买,没错的
2016/11/2 23:21:43
咨询太平洋银发安康防癌险
1-老人专享>2-保证续保>3-保费实惠>4-特定给付>5-免体检>缴费方式:5年交、10年交>适合人群:50-75周岁老人>保险期限:最高可续保至100周岁>
2016/10/25 16:06:18
实用的商业保险有哪些好的地方呢?
商业保险和社保互补,弥补社保的不足,可以做到有病看病,有事保家庭未来,补偿家庭的经济损失,无病无意外可以养老,相当于把我们的钱从左边的口袋拿一部分放到右边的口袋。
2016/10/25 16:03:29
咨询: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2016)
再好的衣服,总有人觉得不合适。一样的道理,保险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和不适合的区别。需要根据您的需求和缴费能力来选择适合的险种。
2016/10/25 15:5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