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用户承诺书
为了保障陕西省网上服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简化养老保险经办流程,方便参保单位使用,我单位对软件使用有关规定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自愿申请使用《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称《网上服务信息系统》)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包括:单位管理、个人管理、年度申报、数据申报等。
二、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用《网上服务信息系统》。
三、保证在《网上服务信息系统》申请注册的操作人员信息真实、完整,确保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保证由专人负责该系统的操作与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如因密码保管不善而发生泄密,我单位对因密码泄密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四、保证对通过《网上服务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保证采取有效防病毒和安全措施确保《网上服务信息系统》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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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证不以《网上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的功能和信息,从事任何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业务无关的活动,并随时接受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监督检查。
七、当《网上服务信息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办理业务时,我单位将及时到养老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如未及时办理,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当我单位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时,我单位将及时向养老经办机构反映情况,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如因我单位未及时反映情况而造成不良后果,由我单位负责及时更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我单位如违反《网上服务信息系统》相关规定,未履行承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暂停、注销我单位操作人员的权限,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以上承诺自盖章后生效,除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废止外,本《承诺书》长期有效。
附件:网上服务操作人员实名注册申请表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2016/12/22 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