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服!我们公司有一款专给未成年人制定的一款产品:“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凡出生28天——1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止。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 本公司承担以下责任:
1、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年满18周岁时,领取保险金额的80%,年满22周岁时领取80%,年满25周岁时领取8 80%,年满30周岁时领取保险金额的60%,本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周岁前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人18周岁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金,本合同终止。
3、成长金:投保人于被保人未满18周岁身故或高残,被保险人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50%至到18岁,以后同样领取各期生存金费用
4、在缴费期间如投保人身故,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若知详情,请来电18089622577
2014/7/13 16: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