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首先说明本人车有交强险,第三者只有10万。今年7月我开车到我们这一个县城去玩,发生了一个交通事故,一个摩托车在我掉头的时候撞到了我车上,司机头上撞了个包,当即我报了警也报了保险公司。然后送他去医院我付了两千块钱医药费给医院,并保存了收据。然后车被交警队扣了,我出了五千块押金把车拿了回来。因为伤者想私了,多次找借口不去交警队协商,我不愿意私了,所以这个事情一直拖着没处理。9月14日开车变道时,因为晚上下雨,灯光不好,在人行道撞了人,当场死亡,我的全责。经过跟死者家人协商赔偿了48万,得到了谅解书。情况说明完毕,我是问题就是我第三者只有10万,但只光第二个事故就远远超出这个范围,我知道,除了交强险和第三者20几万,其他的需要我自己出。这算是两个案件,问题就是第一个事故的话,我出的两千元医药费还有以后协商时候出的营养费等费用保险公司还有赔的么?还是我这一年一共就只有这20几万的赔付额度,保险公司不管你出了几个事故需要赔多少钱,只负责11万的交强险跟10万的第三者险呢? 分数不多了,求高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