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在深圳市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平安宝贝,然后在报销时使用了发票原件,最后使用发票复印件并有保险公司财务分割, 然后拿回湖北宜昌老家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农合办拒报销,说一定要发票原件。
我去申请拿回原件,但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因为我的程序走错了,原件不太可能拿回去,更何况我们的报销金额超限额的一半(最高赔6万,我这次报到了3万多)。
我现在很急,我们失去的已经够多了,花了十多万。家里又是农村,如果拿到发票估计还能报一万多至两万左右。对于农村,这个是一年多的收入。已经失去了人了,我们希望在经济方面能得到理应的补偿。
我现在该怎么办呢?真的走错了程序就没办法补救了吗?地方政府规定与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谁大?不退合理吗?
如果保险公司不退,可以起诉吗?胜算如何呢?
大家给我出个主意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