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看了你的保障内容,说实在,在轻症方面确实赔付比较多,但是在于目前针对现在国人三大杀手之一的心脑血管病保障会不够好,优点就是特定疾病赔付比较多,而且可以最高赔付7次,有糖尿病的针对赔付,60岁后患病会有长期护理金。缺点是赔付特定疾病后保费仍然需要继续交,糖尿病疾病只保到75岁,同时必须得因糖尿病双目失明或者缺失一肢及一眼才可以赔付,长期护理金给付后合同重疾保障金为零,如果当时需要赔付,结果是赔付不了我们公司的特定疾病赔付一次后,合同保费豁免保障继续享有,重疾我们考虑国人三大杀手心脑血管病,癌症,以及老人痴呆都特别设计,假如赔付重疾后,合同不终止但保费豁免。百年归老后仍然可以传承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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