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2019年成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上限:17980元,下限:2388元)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274元,下限:3255元)。2018——2019年成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十浮云费率)X0.7,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医疗保险中公司缴7.5%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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