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生育保险的福利分为: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分娩医疗费用报销、生育医疗补贴费和生育津贴。一、产前检查与分娩阶段的医疗费用报销在杭州,这两项均已纳入医保范围,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相关检查与医疗项目,均可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其中:产检检查阶段持医保卡和证历本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平常的门诊结算手续相同。分娩阶段携带医保卡和证历本,出院时医院会实时结算。如果没带社保卡的,在部分医院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如不能使用电子社保卡的,则需后续前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温馨提醒在非参保地进行产前检查与分娩的,须在杭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生育回杭后,前往医保中心进行费用报销。并及时办理异地就医撤销手续,否则,在杭门诊就医时将无法使用医保卡。当然,目前异地有一部分医院是可以直接使用杭州医保卡结算的,如果是在这些医院进行进行产前检查与分娩的,直接出示杭州的医保卡和证历本即可。现在,可使用杭州医保卡直接结算的异地医院逐步增加,建议生育女职工前往医保定点医院时,也请先与该医院确认是否已可使用杭州医保。二、生育医疗补贴费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要发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是通过提交材料至社保部门并经审核后拨付。其中,杭州的生育医疗补贴费标准为,剖宫产为 2000 元,助娩产为 1500 元,顺产、计划内流产、引产为 1000 元三、生育津贴①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2.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②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产假天数为:1.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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