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知您想咨询生育津贴的哪一部分内容?根据2015年1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职工应该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旅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各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具体的您可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进行详细咨询或是咨询本单位的人事行政部门经办人员,希望以上能给到您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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