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保异地使用的相关规定是这样的:要异地使用提前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先现金垫付,后按规定报销。异地居住、因公出差及外出的参保人住院备案,由参保人从入院之日起,5日内告知单位经办人或致电与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即时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批准转外地就医,凭三级以上医院的转院申报表,经中心领导批准后,即时办理。在本市统筹地区以外工作、居住或外出的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费或住院医疗费由本人先垫付,凭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式处方及有效票据,交本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定期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未办理备案手续,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你如果之前你备案了,是可以报的,没备案的话,就要自理了。如果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自行到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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