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6年度安微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321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6年度安微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64元/月)确定。职工医疗保险是按照个人工资的8%收取其中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6%。医保卡上的钱有两部分组成:一、在职的:45岁以上的 1、个人缴纳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2、从单位的8%里提出1.4% 划入个人账户 一共是每月工资的3.4%打入。二、 45岁以下的 1、个人缴纳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2、从单位的8%里提出1.2% 划入个人账户 一共是每月工资的3.2%打入。 退休的个人不缴纳。每月打入是工资的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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