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般规则1、 投保年龄:z 智慧星:0-17周岁; z 智慧星重疾:0-55周岁。2、 风险保额:z 智慧星计一倍寿险风险保额; z 智慧星重疾计一倍重疾责任保额。3、 同一投保人为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本险种仅限一件。二、 特殊规则1、 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32) 1.1、 交费规则:z 期交保费:约定每年支付的期交保费不得低于4000元,且不得超过50000元,超过4000元时,超过的部分必须为500元的整数倍;仅开放年交,不支持小缴别; z 追加保险费:期交保费5000元才可追加保费,期交4000或4500可增加期交保费至5000。追加保费不得低于1000元,超过的部分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 2、保额规则:z 期交保险费小于5000元时,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期交保险费的20倍,且不得高于10 万元; z 期交保险费大于5000 元(含5000 元)时,其基本保险金额为10万;z 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对未成年人累计人身险保额上限的要求。 3、附加险规则:z 仅可以选择附加一年期附加险、智慧星重疾(833)、无忧豁免A(834)、无忧豁免B(835)、无忧豁免C(836);z 本险种与智慧星重疾保额比例为1:1时,不得附加无忧豁免C(836)。 2、 平安附加智慧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33)z 仅可以附加于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32),且不得超过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z 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z 首期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包括年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须满足以下要求: 9 年交方式下,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大于等于按照投保时危险保额和年龄计算的主附险的17个月的保障成本; 9 年交方式可在金领系统中进行测试。险种名称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平安附加智慧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简称 智慧星 智慧星重疾投保年龄 0-17周岁 0-55周岁是否小交别 无 无自垫功能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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