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变更权利。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的,须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应在保险单上批注。 变更受益人须相应变更下列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与被保险人关系,如果是多个受益人时,还应分别注明受益的份额。受益人变更必须提供的相关文件是:(1)如果是被保险人申请变更:1保险单;2变更申请书;3被变更的受益人的身份证,(2)如果是投保人申请:1保险单;2变更申请书(被保险人签名同意);3被变更的受益人的身份证;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少儿);6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变更生效日为保险公司的批注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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