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期限: 30年-终身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保障范围保障项目保 额说 明身故保险金有若于合同生效起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养老年金有若于六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含六十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且合同生效满十年,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我们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养老年金。年金有若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年金; 若于合同生效后,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我们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年金。投保须知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次日起,有十天的犹豫期。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条件:凡投保时出生满二十八天至七十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2、投保人条件:凡订立本合同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