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35岁,私营企业主,经营小买卖多年的他对世事多变深有体会,身为家庭经济支柱,预防不测发生后妻儿将生活无依的风险,王先生深知未雨绸缪来巩固家庭保障的重要性,于是王先生选择购买《友邦传世经典乐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基本保额300万,年交保费80,400元,交费期20年。王先生的保险利益如下:增值红利:王先生104岁时累计的增值红利可达9,250,200元(假定中档分红水平,低档为3,220,650元,高档为20,814,63元)。保单借款:王先生52岁时生意出现资金周转不灵或家中变故急需用钱,则可申请保单借款,借款总金额最高可达主合同现金价值的90%约101万元以解燃眉之急。(假定为中等红利情形下的借款金额)重要声明:除表中所列的“保证利益”外,本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注释:1、 本利益演示表所列的保险费仅为该分红产品的保险费,并且假定保险费支付方式为年交。2、 本利益演示表假设除被保险人年龄、当年度保险费、累计保险费为保单年度初的数值外,其他各项均为保单年度末的数值。3、 总退保金为保证利益的退保金(现金价值)及累计增值红利的现金价值之和;总身故/ 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为保证利益的身故/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和累计增值红利之和。4、 增值红利将根据下列二种情况之一予以给付:(1)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给付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2)在被保险人被认定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时给付予被保险人。年金选择示例:若王先生65岁时,为了自己可享受高品质退休生活并且将家族资产传承后代,可以选择将原购买的《友邦传世经典乐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退保后将其现金价值全部转换为《友邦守富未来年金保险(分红型)》,即可从65岁起每年领取111,642元年金改善晚年生活品质,更享有每年派发的现金红利,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随时领取现金或者留存在公司累积生息。年金连续领取30年,在此期间若王先生不幸身故,则将一次性给付尚未给付的年付年金折算金予王先生的继承人,实现安享晚年和资产传承双重功效。具体保险利益如下:•王先生65岁时,将终身寿险退保后的现金价值全部转换为年金保险,则王先生可以连续30年每年领取111,642元的年金和一定数量的现金红利安享品质晚年生活。•如果王先生将现金红利留存公司,至王先生94岁时,累积现金红利可达1,323,359元(假定中档分红水平,低档为379,828元,高档为2,245,976元)。•年金领取期间,若王先生不幸身故,则将一次性给付尚未给付的年付年金折算金予王先生的继承人。例如在王先生80岁时离世,则他的指定继承人将一次性领取未付年金折算金约146万元。重要声明:除表中所列的“保证利益”外,本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注释:1、 本利益演示表所列的保险费仅为该分红产品的保险费,并且假定保险费支付方式为趸交。2、 本利益演示表仅适用于假设所有的年金/现金红利均存放于本公司,并且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的情形,该利息是不保证的。3、本利益演示表假设除被保险人年龄、当年度保险费、累计保险费为保单年度初的数值外,其他各项均为保单年度末的数值,其中保证利益的退保金包含当期的“年金”,“年金”及现金红利需在该保险单年度结束后给付。4、 总退保金包含保证利益的退保金(现金价值)、累积年金、累积现金红利,扣除当年度 “年金”。5、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付年金期间身故,则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停止给付年付年金,并将一次性给付未付年金折算金予被保险人的继承人。6、 目前可供转换的年金产品为《友邦守富未来年金保险(分红型) 》,若该产品因客观原因停止销售,本公司将另行提供可用于转换的年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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