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数额较高的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后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依约定于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载明的养老金领取金额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及开始领取日】 养老金的领取分为即期领取和延期领取二种。 即期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月领二种,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延期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月领二种,开始领取年龄分为45、50、55、60、65岁五种,开始领取日为投保人约定领取年龄的生效对应日。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