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人寿:国泰富贵三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30天到70周岁 缴费:方式期交 保障期限:终身 保险责任: 1、身故或第一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交费期间内身故或第一残疾,给付1倍保险金额加上所交年交保费总额,交费期满后身故或第一级残,给付5倍保险金额。 2、退还未到期保费:于交费期间内身故,另退还未到期保费应并入身故或一级残保险金。 3、生存保险金:自投保日起,每届满3周年之日仍生存者,按下列给付生存保险金:第1~5次:给付保额的10%。第6次以后:给付保额的20%。 4、残疾关怀保险金:因疾病或意外致成一至七级残疾时,按保单上所记载的保险金额为准,依残疾等级比例给付。 5、祝寿保险金:于本合同有效期间且年龄到达99周岁之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时,给付保额5倍。 6、生命末期保险金:以当年度身故或第一残疾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给付。生命 末期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保单上所载保险金额及其相关之保险费及现金价值等皆按比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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