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50%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3.75%。按照最新规定,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60%下调至2.35%。2014年11月22日(含11月22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最新规定。2014年11月22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5年1月1日起按最新规定执行。通知并称,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上海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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