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为3个月,满2年不满3年的为6个月,满3年不满4年的为9个月,满4年不满5年的为12个月,满5年不满6年的为13个月,满6年不满7年的为14个月,满7年不满8年的为15个月,满8年不满9年的为16个月,满9年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失业保险金必须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国平安尹倩倩,联系电话18811106223/13520166280(可加微信),QQ:737502132地址:海淀区万泉庄亿德大厦三层,地铁:苏州桥站,若不方便可上门服务,祝您及家人生活愉快,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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