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对中国人寿的关注!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保障范围:癌症:采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恶性肿瘤的定义,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保险案例:30岁房先生,投保中国人寿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保险期间至80岁、20年交、基本保额10万元,年交保费1,500元。保险责任一:癌症确诊保障。投保1年后,首次发生并经确诊合同所指的癌症,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险 金额的100%——10万元。保险责任二:特定癌症确诊额外给付保障。如确诊为特定癌症(前列腺癌、肺癌、乳腺癌、宫颈癌、 白血病、骨癌),额外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30%——3万元,合同继续有效。保险责任三:癌症康复保障。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每年享有基本保险金额20%——2万元的 康复保险金,可领取5年,累计领取10万元。保险责任四:轻症癌症确诊保障。如先确诊轻症(原位癌、皮肤癌),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30% ——3万元,合同继续有效。保险责任五:癌症豁免保费。癌症确诊后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保险责任六:身故保障。身故时享有所交保费的105%(18岁前为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癌症 确诊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 付癌症确诊保险金,不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海南中国人寿 王秋娜 1369895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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