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5条规定,旅客之保险金额,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规定为每人人民币2万元。第6条,旅客之保险费,包括于票价之内,一律按基本票价2%收费。在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下,旅客乘坐动车发生人身伤亡,仍然可以根据《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如果旅客有购买商业保险,那么还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额度根据投保人购买的保障额度而定。如果您经常出差建议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具体可以加QQ656401852 或者电话1357087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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