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悦·享」综合健康保障计划 信诚人寿保险公司,TA寿险顾问:廖海霖 187765070498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最高可获得身故保险金60,00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最高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60,000元。 现金红利:您的保险合同在有效期内可享有现金红利,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现金红利分配方案。 及时援助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约定的12种疾病的轻症状态,我们按15,000元 给付及时援助保险金。每一疾病病种的及时援助保险金以一次给付为限。给付后,本附加合同与其所依附合同的保险金额相应等额减少。 癌症特别关爱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符合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定义的恶性肿瘤,我们按12,000元 给付癌症特别关爱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老年护理保险金:自被保险人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首次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老年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按本附加合同当时保险金额的1/120 连续给付120个月。 老年住院津贴:自被保险人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入住医院治疗2天以上,我们按超过2天的住院天数和每天100元的住院津贴日额标准给付老年住院津贴,每次住院最多给付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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