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至尊保驾两全保险产品特色1.高保障 可拥有包括私家车在内的高额的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障。 2.到期还投保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保险期间可选择20年或30年。无论哪种保险期间都有趸交、3年、5年、10年四种交费方式,选择保险期间30年,更可额外增加15年、20年交费方式。如生存至保险期满,可按照已交保费的110%返还给客户。 简易投保规定投保年龄: 18周岁—60周岁 保险期间: 20年、30年 交费方式: 趸交、3年、5年、10年、15年、20年 产品责任 保障内容 赔付标准 保险期间 身故保险金 已交保费的110% 20年或30年 意外身故保障 已交保费的110%+基本保额 客运汽车意外身故保障 客运轮船意外身故保障 已交保费的110%+2倍的基本保额 65周岁前(不含)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障 已交保费的110%+5倍的基本保额 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障 已交保费的110%+5倍的基本保额 航空意外身故保障 已交保费的110%+10倍的基本保额 满期生存保险金 已交保费的110% 注:以上各项不重复赔付。投保示例1、百万计划张先生今年30周岁,购买了基本保额20万元,保险期间30年的合众至尊保驾两全保险,每年交2054元,交10年。 保障内容 赔付标准 保险期间 身故保险金 最高赔付22594元 30年 意外身故保障 赔付20万元+身故保险金 客运汽车意外身故保障 客运轮船意外身故保障 赔付40万元+身故保险金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障 赔付100万元+身故保险金 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障 赔付100万元+身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身故保障 赔付200万元+身故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 给付22594元 2、千万计划李先生今年40周岁,购买了基本保额100万元,保险期间30年的合众至尊保驾两全保险,每年交16420元,交5年。 保障内容 赔付标准 保险期间 身故保险金 最高赔付90310元 30年 意外身故保障 赔付100万元+身故保险金 客运汽车意外身故保障 客运轮船意外身故保障 赔付200万元+身故保险金 65周岁前(不含)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保障 赔付500万元+身故保险金 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障 赔付500万元+身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身故保障 赔付1000万元+身故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 给付90310元 注:以上各项不重复赔付。保险责任的免除 因下列第(1)-(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因下列第(1)-(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雪、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动、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9)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11)被保险人流产、分娩;(12)被保险人猝死。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2)-(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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