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提问
社保疑问咨询
广东广州
2012-07-06
我来答
发布
收起
默认
最新
等6人贡献回答
武先生,您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 穗人社发〔2012〕61号文件第三十七条规定,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可凭相关资料转移或支取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希望我能帮到您,欢迎咨询13560165219,QQ381033921
展开全部
2012-08-10
1
是不可以异地报销的,你可以把发票准备好拿回广州来报销。
2012-07-20
1
更多回答(6)
免费获取优质保险方案,
同样保障,
每年最高省30%
为你推荐相关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免费获取方案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