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以下解决方法:1、无论什么险种都有60天的宽限期(从到期日次日零时算起),只要在宽限期内交费成功就行;2、如果是有现金价值的保单(如储蓄型重疾险、养成老险、分红险)一般都可以选择“自动垫交保费”的功能(即用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交保费),如果当初没有选这项功能,可以在到期日前变更一下,到时有钱时补交回所垫交的保费及利息就可以;3、如果是投资连结产品或万能险,只要帐户里面有足够帐户价值扣除风险保险费及保单管理费,保费可以缓交;4、如果不想用“自动垫交保费”功能,也可以用上面伙伴提到的借款功能,用保单向保险公司借款然后交当期保费。不过要注意,借款额度跟保单的现金价值有关系,而且借款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5、如果还是可以拿出部分保费的话,可以更改缴费方式,改成月缴、季缴、半年缴,可以暂时减轻负担;6、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行,保单过了宽限期就会入“效力恢复期”,有两年时间,在这两年内都可以申请恢复保单效力,补交所欠保费及利息即可。但要注意,保单进入“效力恢复期”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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