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伙伴,上面的楼主,这个问题我已经有答案啦。详情可见2011年4月20日天津工人报:本市惠民新举措,百姓意外有保障。意外伤害附加险的适用人群为本市全体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员,保险费用无需个人缴纳。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意外医疗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给付标准为: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发生的6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给付70%,超过6000元的医疗费用,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因意外导致残疾的,按照鉴定等级给付20000-35000;因意外导致身故的,合法受益人可以一次性领取50000元补偿。我的客户现正在申请理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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