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推出新险保险金投保时选择祝寿金领取年龄55/60/65/70/75岁,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什么时候领: 55/60/65/70/75岁(可选择)的保单周年日后的对应日祝寿金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如何赔偿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18周岁后,祝寿金领取前身故如何赔偿: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其以外的情形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祝寿金领取后身故如何赔偿: 意外或疾病=基本保额100%或合同现金价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产品介绍-保什么?特别生存金合同生效后,祝寿金领取前,每满3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年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领取特别生存金 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福禄金尊,选择5年交,年交保费50000元,60周岁领取祝寿金基本保险金额27360元合计交费:50000元/年*5年=250000元投保示例一特别生存金合同生效后,祝寿金领取前,每满3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年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领取特别生存金 1000元。合计9次9000元。生存保险金 60周岁前:第一个3年领取基本保额的15%即4104元 以后每三年在上一次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增加最高30%,9次共计:61560元 生存保险金60周岁及以后每年领取2736元,直至终身祝寿金60周岁时一次性领取所交保费 种福禄鑫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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