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于旧版保险法,新保险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突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设置了不可抗辩条款。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所以老保单不一定适用新法根据新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该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欧美国家的司法解释里面对于恶意骗保的行为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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