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保险资金只允许银行存款、购买债券;2004年中便可以投资基金,而后又放开其间接进入股市;2005年还批准了保险资金可以独立席位直接进入股市。2005年,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余额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9月中旬,保监会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后,已允许保险资金在境外运用,并可适量投资红筹股。无论是从国际经验看还是从中国保险业本身的需求来讲,进一步开放投资渠道以及投资证券化必定是中国保险投资的趋势,而且保险投资渠道的进一步开放能够促进各保险公司投资的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结合中国当前国情,可以首先考虑对保险资金开放以下投资渠道:1、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2、保险定向募集基金;3、作为机构投资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部分资产;4、进行非普通股的权益投资,例如参与国有股减持和法人股认购;5、直接参与股票市场;6、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7、参与组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8、外币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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