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大疾病建议你买保障终身的。毕竟谁也无法预测未来。不知道你对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那方面很满意。张先生,30周岁,投保20万元基本保额的国寿康宁定期健康保障计划,选择20年交费,年交5,500元,可获得如下保障利益:重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可获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获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获得满期保险金11万元,合同终止。信诚人寿王小姐的故事:王小姐,今年30岁,投保信诚「医本无忧」防癌保险计划,保额10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障期至70周岁,每年缴交保费2,335元(如保单有效期内发生原位癌理赔,则理赔后所缴保费将随保险金额的扣减而按比例下降)。 假设一:王小姐有保健意识,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保单生效的第三年,王小姐在体检时不幸检测出患有子宫颈原位癌,信诚马上向王小姐进行原位癌保险金的赔付,即领取:原位癌保险金 = 100,000元 x 10% = 10,000元 情况一:由于得到及时的治疗,癌症得到控制,王小姐70岁时保单期满。按比例扣除了之前已经进行赔付的部分,王小姐仍然可以获得额外的满期奖励,即领取:满期金=(1- 10,000/ 100,000)x 2,335元(首期保费)x 20年 x 110% = 46,233元至此,保单终止,王小姐总共从信诚领取到了:原位癌保险金 + 满期金 = 10,000元 + 46,233元 = 56,233元 情况二:如果王小姐在获得原位癌保险金赔付后,依然不幸确诊罹患子宫颈癌,则信诚此时将向陈小姐进行恶性肿瘤保险金的赔付,赔付金额相当于附加险保险金额扣除已赔付金额后的余额,即领取:恶性肿瘤保险金 = 100,000元 – 10,000元 = 90,000元至此,保单终止,王小姐总共从信诚领取到了:原位癌保险金 + 恶性肿瘤保险金 = 10,000元 + 90,000元 = 100,000元 假设二:王小姐注重养生,身体健康,年满70岁保单期满时一直未发生任何理赔,此时王小姐一次性取回之前所缴交的所有保费,并额外获得全部所缴保费的10%的满期奖励(两者合共等于全部所缴保费的110%),即总共领取:满期金 = 2,335元 * 20年 * 110% = 51,370 元详细内容见相关保险合同条款:信诚附加「医本无忧」防癌长期疾病保险、信诚「医本无忧」两全保险。此为产品的简单介绍,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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