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示例: 先生32岁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泰康吉祥综合健康保险计划》,交费至60周岁,保障至65周岁,住院津贴保额100元/天,重疾保额10万元。 利益说明 先生所交保费:5170元/年x交费年期(28年)=共交保费(144760元) 领取方式: 1.生存至满期,可一次性领取:已交保费144760+累积红利62644=207404元。 2.满期前身故,可领取:已交保费(5170元/年)x交费期间年数,加上到那时累积的红利。 3.住院津贴:意外住院,实际住院天数x100元/天(需入住二级或以上医院) 疾病住院,(实际住院天数—3)x100元/天(需入住泰康人寿定点医院)一次住院180天;再次住院需间隔30天,总共可赔付1000天。 4.重大疾病理赔:(少儿17种重大疾病;成人32种重大疾病)90天观察期后,确诊重大疾病,一次性给付10万元。总共可获得4次重大疾病赔付,每次可获得10万元。(罹患同一病种除外,后一次重大疾病需与上一次重大疾病间隔90天)。合同依然有效。 5.保险费豁免:被保险人在90天观察期后,确诊重大疾病,其保单交费期内未缴的保费(5170元/年)将由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代为缴纳。 6.重疾慰问金:被保险人在90天观察期后,确诊重大疾病,在交费期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还可领取与年缴保费等额的重疾慰问金(5170元/年)。 7.还本付息:生存至满期,还可一次性领取:已交保费(不管是谁交的)144760+累积红利62644=207404元。满期前身故,可领取:已交保费(5170元/年)x交费期间年数,加上到那时累积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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