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所缴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上述“所缴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案例介绍投保人:董太太 被保险人:董先生 32岁 受益人:女儿投保金额:10万元 缴费期间:20年 年缴保费:3600元董先生拥有的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保单利益:1、董先生的个人身价在1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参与红利分配,享有年度红利复利增值至终身,合同终止时享有终了红利;2、当董先生52岁时,个人身价达到10万元+20年复利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保单缴费已经期满,后期保单增值幅度加大;3、当董先生62岁时,个人身价达到10万元+30年复利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4、当董先生82岁时,个人身价达到10万元+50年复利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5、董先生享年时,不但没有增加女儿的经济压力,而且还给女儿留下了一笔高额的财产,可以让后代继续享受董先生的爱心关怀。董先生的慈爱之心在家庭感情的纽带中永远传播;6、在董先生持有保单的过程中,如果暂时遇有经济困难,可以利用保单的转换条款、保单贷款、减保等功能,有效地缓解经济压力。万一遭遇不幸(身故或全残),高额保险金让董先生的家人生活无忧,能够在相当长时间内继续保持较为稳定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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