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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来务工人员,在上海服务行业有15年,其中从06年7月份到2011年5年间单位帮我们购买的是综合保险,请问我可以把之前5年年的综合保险并入到社保去吗?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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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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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合并。以上海为例。外来从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凭身份zheng明、保险凭证等材料到相关保险公司或约定的机构兑现老年补贴凭证。《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用人单位为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的,或者自本实施细则生效后,用人单位为外来从业人员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十二个月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对于2008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间,因累计缴费不满12个月而尚未为其购买老年补贴凭证的外来从业人员,由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基金一次性为其购买老年补贴凭证。)老年补贴凭证由相关保险公司寄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个人。如果老年补贴凭证遗失,可到相关保险公司补办。另外,虽然外来从业人员转缴社会保险后会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医疗专用),但其原有的综合保险卡依旧可以使用。综合保险卡内的日常医yao费补贴资金,可以继续按照《关于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日常医yao费补贴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使用。如果综合保险卡遗失了,应当尽快补办。劳动者需要拨打12333电hua进行口头挂失,同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由目前所在单位到缴纳综合保险所在区县的外管所办理补卡手续;如果目前没有单位,劳动者可以携带身份zheng,前往区县外管所办理补卡手续,补办综合保险卡要收取工本费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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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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