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备选。目前,很多企业给员工买了团体意外险,当做一种员工福利或者保障。但要提醒各位老板们的是:从法律角度,团体意外险并不能免除雇主责任。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都属于商业保险,有相似之处。比如:都可以用固定的保费支出转移不确定的风险;一般来说都由企业付保费;都有医疗费报销、伤残赔偿金、身故赔偿金、住院津贴等保障。对企业而言的最大区别,是团体意外险作为员工福利,员工受到意外伤害出险了,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员工,赔付款直接打到员工或家属账户。但是,员工依然可以要求企业赔钱。      而雇主责任险主要目的是转移企业对员工的赔偿责任,保障项目也是按赔偿责任设计的,比团体意外险项目多;员工受到意外伤害出险了,赔付款是给到企业,再由企业赔给员工或家属,这样企业的赔偿责任就履行完毕了。  而且,在税务法规中,团意险的保费列支属于员工福利费,不能在税前扣除;雇责险的保费列支属于成本,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即这部分费用是不需要纳税的。总体而言, 雇主责任险可以说是企业的“护身符”。在企业保险中,优先级是比团体意外险高的。雇主责任险主要是从企业的利益出发,在附加保障充足的前提下,可以兼顾员工利益,而团体意外险主要是从员工的利益出发。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可以说是等于工伤的责任+团体意外险的责任,保障更为全面,但团体意外险属于给员工的福利,而雇主责任险的目的更倾向于降低雇主风险,到底如何取舍,还看老板们的需求是怎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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