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守护天使保险计划
少儿
投保范围
0-15周岁
投保年龄
30年
投保年限
专属少儿的保障产品,提供58种重大疾病保障,还有身故、伤残保障,投保人身故/高残可豁免保费,满期还有满期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一、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7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1)如果在1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2)如果在1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 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果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日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对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按事故发生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如果在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下列方式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合同年交保险费×合同的交费年期数×120%。
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在年满65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投保人被鉴定为全残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当投保人与合同不为同一人时,如果投保人在年满65 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将豁免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投保人身故之前所 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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