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卓越臻享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70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终身年金产品,3年交费期,犹豫期过后即可领取首笔保险金,年年领取保险金,65岁领取祝寿金,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1)缴费满10天,即犹豫期过后即可领取保额30%的生存金; 

2)每个保单周年都可以领取基本保额的30%的生存金至终身。

 

祝寿金

60岁前投保,则在65周岁即可额外领取一笔100%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祝寿金。投保年龄大于60岁的,则在第五年末给付100%保额。

 

身故保险金

返还所有保费+分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生存保险金 1. 如果在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 金 2.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终止,如果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 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金 1. 如果投保时年龄未满60 周岁,且在65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 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100%给付祝寿金。2. 如果投保时年龄已满60 周岁,且在合同的第5 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100%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如果身故,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 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身故时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 2. 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谁能保:出生满28天—70周岁。

 

怎么交: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

 

保多久:终身。

保险案例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70周岁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太平卓越臻享终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犹豫期后

基本保额×30%

(领取一次)

保单生效第一年起

(基本保额+累积红利)×30%

(每年领取一次)

祝寿金 投保时未满60周岁

基本保额+累积红利

(65周岁领取一次)

投保时满60周

基本保额+累积红利

(保单生效第5年领取一次)

身故 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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