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个人借款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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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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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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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限
专属借款人投保产品,保障借款人无法按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保险公司对借款方未偿还部分进行赔偿。
谁能保

可投保本产品对象:订立个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本产品保障对象: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企业,以及自然人等各类合法的资金出借主体

范围
暂无说明
不保哪些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被保险人擅自变更个人借款合同;

(二)因被保险人的原因导致的个人借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三)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但投保人逾期或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除外;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恶意串通,损害保险人利益。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一)除借款本金、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保哪些
借款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未能按照与贷款方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借款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达到保险单约定的期限以上的,保险公司对借款方未偿还的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借款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虽未达到前款所述的期限要求,但保险公司有权提前向贷款方进行赔偿:
(一)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借款人近亲属提供死亡证明证明借款人死亡,或借款人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三)借款人或其担保人被刑事立案侦查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造成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影响还款能力的;
(四)其他借款人或其担保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影响还款能力的。
无论个人借款合同如何约定,保险公司认定投保人的还款顺序为:
(一)先偿还已逾期部分的欠款,再偿还未逾期欠款;
(二)对已逾期部分的欠款,按逾期情形发生的先后顺序依次偿还。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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