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快递无忧——网络购物,寄送包裹,为您提供快递物品意外损失保障。
责任范围
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交寄的快递邮包在运输及存放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损失:
(一)被保险快递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出轨、坠落、失踪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三)由于失火、爆炸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四)被保险快递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致全部或部分损失;
(五)被保险快递包裹由于快递公司未投递给快递运单上所注明的接收人亲自签收所造成的包裹丢失。
(六)被保险人对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危险的快递邮包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快递邮包损失的措施而支付的合
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被救快递邮包的保险金额为限。
本保险不负责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被保险邮包丢失或损坏而引起的间接损失。
特别提醒
1.保障范围:仅为顺丰、申通、圆通、中通、汇通、韵达六家快递(速递)公司的快递(速递)业务。保险范
围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保险标的为保险价值在2万元以内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快递行业标准的快
递包裹。
2.由于快递公司的不善保管、中转站的“暴力分拣”导致包裹因碰撞、挤压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本保
险不负责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被保险邮包丢失或损坏而引起的间接损失。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邮包损失保险金 |
保障范围
仅为顺丰、申通、圆通、中通、汇通、韵达六家快递(速递)公司的快递(速递)业务。保险范围为中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保险标的为保险价值在2万元以内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快递行业标准的快递包裹。
保险责任自投保并支付成功后生成正式保险单,且保险单所载的被保险快递包裹由快递公司签收并客户在快递
运单上签字时开始生效,直至该快递包裹运达快递运单所载目的地城市当日午夜起算满两天终止。但在此期限
内该快递包裹一经递交到收件人签收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快递邮包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快递邮包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快递邮包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除外标的
下列标的我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易碎品:玻璃及玻璃制品、陶瓷、灯具、工艺品、大理石、显像管、显示器;
(二)易燃易爆品:压缩气体、氧、氢、液化气;
(三)散装货:液体、化工品、油类、船运原木、矿砂、矿石、煤炭;
(四)鲜活物:新鲜瓜果蔬菜、花卉、活植物、活牲畜、家禽、海鲜;
(五)易腐易蛀、冷冻类:花生、玉米、食品罐头、鱼粉、豆粕、菜籽饼、白糖、大蒜子、油菜籽、线麻籽
、葵花籽、大米、小(大)麦类、面粉、冷冻食品;
(六)精密仪器:机器、设备、仪器;
(七)易锈品:裸装钢铁(材)及制品;
(八)其他:旧设备、退回原产地修复的已受损的货物、氧化铝、电解铜、铝锭、铜锭、饲料及添加剂、原棉
、橡胶、化肥;
(九)玉雕工艺品及其它玉石制品;
(十)军火、现金、贵金属古玩、字画、计算机软件等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由于承运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邮件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邮件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被保险邮件内的有价证券、钱款、贵重金属、产品样品的损失;
(六)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障交寄的快递邮件在运输及存放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损失:
(一)邮件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出轨、坠落、失踪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三)由于失火、爆炸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四)邮件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致丢失;
(五)对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危险的邮件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邮件损失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被救邮件的保险金额为限。